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昆明市纪委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。现将3名党员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(一)张荣国,中共党员,昆明市寻甸县六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科助理工程师,2021年2月25日21:5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(二)吴朝福,中共党员,昆明市寻甸县六哨乡恩甲村村民,2021年2月25日20:5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(三)李朝义,中共党员,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所村村民,2021年2月26日20:4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昆 明 市 监 察 委 员 会
2021年3月5日